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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闵行的王先生就遭遇了这样的事。 6日晚11时,王先生回到家后发现天花板四处漏水,被浸湿的泥灰大片大片掉落下来。地上也已是一片“汪洋”,一盏灯也因电线短路罢工。 王先生家住二楼,楼上是毛坯房,窗户长期敞开。他猜是暴雨直接灌进三楼房间,下水管道堵塞,才导致他家天花板渗水。王先生随即找到物业,希望他们能找到业主或者打开三楼的门,但物业处没有业主信息,而且他们表示无权破门而入。王先生拨打了110,“你这种情况,我今天已经解释了一个晚上了,但我们也没有权利撬门。”到场的民警这样告诉他。 无奈之下,王先生找了家开锁公司,但当开锁公司提出需要物业或者民警签字担保才能开锁时,物业和民警都表示没有法律规定他们有这样的义务,而且曾有先例,撬门后一旦被告,保证人往往会败诉。王先生与物业和民警商量了近2小时,依然未果,只能眼睁睁看着楼上的水往自己家里漏。 开锁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天晚上他们开了30多家锁,基本都是类似王先生的情况,大多是通过物业或民警作证顺利开门,排除险情。 各方说法 房屋应急维修中心:开门是公安部门职责 市房屋应急维修中心的毛女士告诉记者,物业作为企业,没有明确的法规规定其有义务在此情况下撬门或者作证。公安部门更应该承担起帮居民及时排除险情的职责。而且目前相关部门已经开始对此类情况作立法的研究。 公安热线工作人员:完全应该由物业负责 公安热线的工作人员也表示没有明确的法规规定民警有这样的义务,居民也不能告其行政不作为。该工作人员认为此类事情完全应该由物业负责。 上海联业律所律师:双方在互相推卸责任 上海联业律师事务所的马永健律师则表示,立法不可能穷尽一切,物业和民警理应担负起保障居民财产不受进一步侵害的责任,而王先生的遭遇明显是物业和民警互相推卸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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