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从昨天起,全国各级法院将不再受理当事人因不服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提起的民事诉讼。 根据昨天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6条的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6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
|
下一篇:·最高可贷款200万元 工行推综合授信个人房贷
|
其他文章: ·[家具养护]坐卧欧式性情家具---上篇 ·[采购指南]坐便器需要量距购买 ·[家具养护]作假总会露马脚 专家提供古典家具鉴别秘籍 ·[楼盘户型]昨日新推出218套 中低价商品房占成交量57.23% ·[房产动态]昨轨道交通一号线发生故障 周一早高峰雪上加霜 ·[楼盘户型]最讨人嫌的五类职场新鲜人 ·[装修装饰]最美的灯点亮最爱的家 (图) ·[装修装饰]最具情色诱惑 几款精品沙发展 ·[卧室装修]最经典的中国味装卧室 ·[楼盘户型]最后50天 上海楼市年关有望现“特价房大战”
|
|